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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贝-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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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寻找任何一种能使她们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方式。她们把打开生活秘密的钥匙放在枕头底下,她们比50年前的女性多了自由,比30年前的女性多了美貌,比10年前的女性多了不同类别的性高潮。

电话里预约的大众公司出租车就停在楼下,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天天的行李箱,一条Tedlapidus牌香烟(似乎只有上海某些专柜才能买到),吉列剃须刀、漱口水,七条白色内裤七双黑色袜子,一个Discman,狄兰·托马斯诗选,达利日记,《希区柯克故事集》,夹着我们一张合影的相框,另一只包里还装着他坚持要带着的猫咪线团,然后我们撑着雨伞一起坐上车子,因为带着猫他放弃了坐飞机而要睡着火车卧铺去海口了。

雨打在出租车挡风玻璃上,街道上灰蒙蒙的,商店和行人在雨中像涸散的一堆颜料,有种失真的线条。天天一直用手指划着窗玻璃上的水汽,划出奇形怪状的符号。出租车上的收音机放着甜腻腻的流行曲,三十好几的任贤齐还在扮淘气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车子离火车站越来越近,我的心有一股说不出的忐忑,天天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要分开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会突然地发现另一个不在枕边,也不会有人敲浴室的门,嚷着要一起洗澡,不用准备两份食物,洗两个人的衣服,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猜忌、眼泪,不用听到彼此的梦话了。

火车站广场上依然有不少外地民工在雨中徘徊,我提醒天天,放好身份证、牡丹卡、IC卡、车票。乘电梯上二层楼候车厅,已经开始检票了,天天冲我挥挥手,右肩背着装线团的袋袋,左肩提行李箱随人流涌向一扇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坐巴士到了美美百货那儿的时候,我跳下来。这一段淮海路有种平民化的洋气,可以见到成群时髦的小孩子。华亭路一直是年轻孩子领会时尚走向、接收最尖端流行信息的一条街,这条街如此之小,但上海人见缝插针善于利用方寸之地的本性就体现出来,满眼都是迷人而廉价的衣服还有皮包、鞋帽、手工艺品、玩具,这条被写进境外旅客游上海指导手册上的街紧跟着国外时尚,并且价格便宜了一大截。有次我在上海展览中心的“香港博览会”上看到一只标价250元的缀珠丝面手袋,下午在华亭路上看到同样的手袋,讨价150元。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就来这条路逛一圈恶买一气,买上一大堆漂亮得轻飘飘的东西回去,大部分衣服只穿过一两次,因为这些都是在狂暴心情下买来的,式样无一不夸张、色情,只适合独自一人在屋里照着镜子扮玛丽莲·梦露给自己看,自娱自乐。

在华亭路上有不少飞女烂仔打扮的中外青少年,一队日本男孩子穿着溜冰鞋,像蝴蝶标本一样展示他们的溜冰技巧和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头发。一个上海女孩嘴唇黑黑地走在嘴唇银灰的同伴旁,她们在吃“珍宝果”牌棒棒糖(大小孩子们人手举一根棒棒糖,一度成为上海的时尚形象的一部分),总担心她们会因为吃下太多廉价的荧光唇膏而中毒死去,当然目前还没有一宗正式的报道说是本市有哪位小女生因为吃口红而吃死自己的。

人群中走来一队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男人,其中的一个向我热情地招手,我想他肯定在向我身后的人招手吧,继续不理不睬地走。他还在招手,并且叫我的名字,我惊讶地盯着他看。

“我是蜘蛛呀。”我想今天是不是愚人节,这蜘蛛在我印象中是个有犯罪冲动的智商高得可怕的社会青年,这些日子不见他不是做电脑黑客抢了银行就是继续在白天半死不活地打着小工,到了晚上就守着电脑在网上神魂颠倒。

但眼前这个年轻男人架一副白领男性都喜欢的无框眼镜,牙齿很白,笑得挺健康,“要死了,你居然认不出我。”蜘蛛的口头禅就是“要死了”。

于是我笑起来,“看上去你挺漂亮的。”我说。

“你也挺漂亮的。”他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戏谑的表情,一举一动都有分寸。

路边的真锅咖啡店。我们对面而坐,咖啡的香香起来可以让人慢性地中毒。所以很多人都上了瘾来咖啡店闲坐一下午,即使一辈子的五分之一的时间丢在了咖啡店,只要有种脱离了工作重负的假象就好。还有不闹的音乐,长着舞男式脸蛋的侍者,我们聊到了绿蒂咖啡馆。“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蜘蛛说,“可惜当时身在其中并不觉得享受,心里只想着打工赚钱。”

“还有怎么撬保险柜。”我揶揄他说。

“要死了,这事可不能再提,我现在从良了。”他笑起来,他递给我的名片上写着金苹果电脑公司,是一家由他和几个大学同学一起投钱搞起来的小公司,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网络安装兼卖电脑,现在刚刚有起色。“估计到年底会有可观的利润,”他赚钱的欲望还是膨胀着,只是多了些沉着。

“对了,那个媚儿怎么样了?还有联系吗?”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网上女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咖啡、看电影、打网球。”

“谢天谢地,我以前的预感有误,这个媚儿好像和你蛮合得来的。会不会跟她结婚?”

“噢不,媚儿在网上是个女孩,在生活中却是个男人。”他连忙纠正我的说法。我一脸惊奇的表情,又说,“当然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他笑起来,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网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对,他一直想做变性手术,当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觉得他善良,热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十四、情 人 的 眼 睛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Mark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onthe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著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著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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