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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青作者:子慕予兮-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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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也不会怀疑。”
  巫伤命接下腰间葫芦,倒空一个茶杯,把葫芦里的水倒进杯中,然后丢进一颗药丸。
  原本清澄见底的水忽然沸腾,迅速变黑。
  “胡蔓草,入体后肠穿肚烂。”他抬头笑了笑:“这东西,你肯定眼熟,你们都叫它断肠草。”
  殷承煜眉头一跳,忍不住道:“我只在西域那边见过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巫伤命似是没有听他说话,继续道:“死的人越来越多——甚至都来这里买棺材了,尸身腐朽后的坏气,才是现在疫病的源头。”巫伤命微不可见地勾了勾唇:“下毒的人好手段,全城乞丐少说也有数百人,一夜之间尽数死去,此时又是夏末,天还闷热,一天时间就足够了。”
  “你可琢磨出什么来了?”巫伤命看着殷承煜。
  殷承煜抚摸着桌上粗糙的花纹,轻轻点点头。
  “白衣教这一次,又要替人背黑锅了?”
  殷承煜无奈道:“想来你也听说了,济南府的神枪独家,上个月底也被屠戮了个干净,虽然没有写明是白衣教所为,可故意留下的兵器上,都有标识。”
  巫伤命道:“我以为你已经不管教中事务了。”
  殷承煜道:“怎能不管,白衣教与我有养育之恩,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巫伤命沉吟一会儿,又在纸上刷刷写起来:“冥冥之中,似乎是有人故意将脏水泼到我们身上,大刀门算死有余辜,可无锡卓家,湖北赵家,山东独家……倒是不偏袒,把他们背后的槽帮、武当、泰山都惹了个遍。”
  “算了。”殷承煜也不免苦笑:“反正已经够黑了,也不在乎多这些冤案。”
  巫伤命抬起眼,踌躇一会儿才道:“教主其实早已经传信给我,若是见到你,务必留你下来,不要掺和那些浑水。”
  殷承煜轻敲桌面的手指一顿:“呵,不用他多操心。”
  巫伤命叹口气:“我知道你不甘心,本来那教主之位也有可能是你的。”
  “你就不怕白年听说你的话,拔了你的舌头?”殷承煜眸子一冷,瞪向他。
  “不怕不怕,他有病尚且求我,我死了他只能去求阎王爷了。”巫伤命猖狂地大笑。
  “实不瞒你,我已派人暗中去查此事。”殷承煜站起身:“虽然谷中精锐折损大半,但还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散落四方,只要我的命令一到,就可起事。”
  巫伤命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包括你那些小美人?”
  殷承煜转过身,对上他兴致盎然的眼睛:“自然。”
  巫伤命看了一眼荆衣,忽然拉住殷承煜,把他往外面拖。
  殷承煜皱着眉被他拉到一旁,巫伤命便压低声音悄悄附耳道:“那你能不能把他留下来给我。”
  “嗯?”殷承煜不禁一怔,他看了一眼在里面收拾纸笔的荆衣,犹豫道:“你是说他?”
  巫伤命连连点头:“正是。”
  “你……”殷承煜眯起眼,危险地看着乐呵呵的巫伤命:“看上他了?”
  巫伤命毫不忸怩,大大方方承认道:“没错,我瞧他挺顺眼,做媳妇不错。”
  殷承煜像听到什么极为可笑的事情,轻蔑忍笑:“不行。”
  巫伤命失望道:“反正你又不爱他,留给我我也能保他一世周全。”
  殷承煜不悦地挑了挑眉:“这事,不能商量。”说罢有些生气地离开了。
  巫伤命遗憾地瞅了一眼荆衣,扼腕叹息。
  殷承煜放轻了脚步回房,林之卿仍是好好地睡着,可地上鞋子却换了位置,想来刚才定是起来解过手。
  他把鞋子找回来摆在床边,然后解开衫子又回到床上,靠着林之卿暖暖的后背。
  林之卿没有被他吵醒,还往他怀里钻了钻,让殷承煜先前的那点不满烟消云散,虽然不困,也还是躺着看了他的睡颜许久。
  又过了两天,疫病已经被控制住,正如巫伤命所说,城中人口少了多半,城外荒丘上多了无数坟茔。
  巫伤命原本想多挽留他们住几天,可殷承煜考虑一番后,还是决定与自己的属下会合。
  巫伤命十分不舍,脏兮兮的爪子握着荆衣的手老半天不肯松开,童儿也察觉了他师父的意思,很配合地抱着荆衣的腿不放他走,让荆衣尴尬不已。
  眼看都要长亭十送了,殷承煜忍无可忍,一脚踹开了巫伤命,拉着荆衣上了马。
  巫伤命抱着童儿目送他们离开,可怜巴巴的样子让心软的荆衣别过了头。
  殷承煜冷笑道:“这个人,还是老毛病,就爱装可怜卖乖,你还就吃这一套。”
  荆衣正色道:“是荆衣错了。”
  殷承煜哼了一声,低头看了眼被他抱在怀里的林之卿。
  林之卿对于这样被人放在马前的姿势很是不满,可他不能反抗,低着头,一头长发铺了满背。
  殷承煜抚摸了一下那把头发,一拉缰绳,轻喝一声,驱马奔行。
  也是因为林之卿同行,他们走的不算快,三日后就到了京城。
  想到上次来京城,与鸡鸣狗盗四人匆匆告别,才不过两个月,重回故地已经物是人非,心里颇有些唏嘘,也不知他们是否还在京城,还想着如果有机会定要与他们叙旧。
  他们一进京城地界,就卖了马匹换成轿子,雇人抬着进了城,林之卿从未坐过轿子,即便他们抬得平稳,也还是受不了那份颠簸,下来的时候腿一软,趴到路边就吐了个昏天暗地。
  殷承煜连忙抱起他,轻拍他后背让他吐完,再漱过口,才歉意道:“早知我还是安排马车,让你受罪了。”
  林之卿无力地晃晃脑袋,脸色蜡黄,什么话也说不出。
  殷承煜就这样抱着他进了一所四方宅院。
  他与属下约定在京城见面,隐秘地置下一处房产,不大,但胜在隐秘,算是闹市中的一方净土。
  一切布置都是他熟悉的,没有任何迟疑地,他就把林之卿放到自己卧房中,出来嘱咐烧水煮饭。
  荆衣自己去歇着了,来伺候的是个长相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布衣蓝衫,人堆里一站就认不出来。
  殷承煜对他说完话,那人恭恭敬敬退下了,没过一盏茶的时间就都备好了送上来。
  殷承煜从离开白衣教伊始,就有意培养起自己的死士,手段有光明的,也有见不得人的。原先在谷中,那些暗卫,就是沿途救下的人,他调教一番后死心塌地地跟在了他身边,而服侍的哑仆,则是误闯南山被他掳来的人,毒哑了嗓子驱使,后来事情闹大,不少武林人士也来挑衅,殷承煜一不做二不休设下毒瘴,毒死就罢了,没死的都被挑来迷昏了神智做了哑仆。
  他从来不是好人,心狠手辣的事情做的不少,但江湖上就是弱肉强食的,他也问心无愧。
  殷承煜亲自把林之卿安顿好了,才召集了几个为首的属下商议要事。
  他才一出门,一直紧闭双眼的林之卿忽然睁开眼睛,下床走到窗前,把窗扇挑开一些,观察外面的情形。
  北方多是这样的四合院,奢华些的会有三进四进,但这一所显然十分普通,只有二进,自己就在前院的西厢房,前面倒座垂花门,都在几株开的正好的海棠的遮掩下隐约可见。
  林之卿寻思半天,还是没有个好主意,想要从这样封闭的宅院里逃出去,并不是易事,更何况,即便没有机关,外面恐怕也会有守卫,贸然出去只是自投罗网。
  他左右没有头绪,便隐隐焦躁起来。
  正在辗转之际,忽然有人敲门。
  林之卿忙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沉声道:“请进。”
  那人推开门,却是荆衣。
  “林公子。”
  林之卿眼神闪了闪,道:“不知荆衣,有何事?”
  荆衣关上门,侧耳细听了一会儿,才走过来,凑到他身边,低声道:“接下来主子会很忙,我会想法子让你出去,到时候,我们见机行事。”
  林之卿眉眼一张,惊喜地看着荆衣,荆衣只是按住他的肩膀,道:“保重身体。”又悄悄走了。
  林之卿静坐许久,才平复下狂乱的心跳,在地上走了几遍,才慢慢冷静下来。
  第三卷?相逢对面不相识 1。两年
  林之卿静静卧在茂密的芦苇丛中,屏住呼吸。
  从天明到现在,已经两个时辰,深秋的清晨,已经是白霜满地,飒飒寒风如小刀子一般刮得人脸生疼,似乎要把单薄的衣裳也寸寸割裂开,
  怕那边的人发现,林之卿趴在冷硬潮湿的地面上一动不动,冻得几乎僵硬,手脚也失去了知觉,开始还会觉得骨头疼,后来便麻木了。
  他不敢有大动作,只能极小幅地缓缓屈伸着关节,以免真的僵了,不能及时动作。
  两年来发生了许多事。
  林之卿逃出后在京城隐匿了几天,他身无分无,饥渴难耐之下只得躲在一家小饭馆的厨后,在泔水桶旁过了数日。后来他以为风头过了,想跑出京城,不曾想险些被殷承煜的手下抓住,不得不再次东躲西藏。
  正在他绝望地想要自暴自弃时,他遇到了鸡鸣狗盗中的老四陈道。
  原来他们四人来京城是要刺杀一个大官,可惜那人防范甚严,寻了月余的破绽才将他刺死,但官府立刻严查出入之人,他们商议后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居然堂而皇之地住在了京城最奢华的客栈,伪装成西北来的客商,仗着不菲的佣金,大肆采购布匹瓷器,胆子的确不小。
  林之卿误打误撞,正巧落到老四的车轮下,差点儿被碾成两段。
  老四骂骂咧咧地跳下车看时,才觉得这个蜷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很是面善,仔细拉起来一瞧,竟是林之卿,大喜过望,也不嫌弃他身上脏臭,就把他推到马车里。
  林之卿与他们交情不深,可十分投缘,在四人的逼问下,林之卿无奈将遭遇的事情说了出来,只是隐没了被殷承煜淫玩的那一段。
  四人自是气愤不过,他们多年行走江湖,可谓是老油条,可居然都不知道还有殷承煜这号人物,四个人听完他说的缘由,一致决定先让林之卿在他们这里躲一躲,待风头过了再做打算。
  林之卿感激不尽,老三陈缑又给他稍微变换了一下衣着形貌,整个人就看起来与本人大是不同,林之卿扮作四人的小厮,安安稳稳地避了半个月,才与他们拿着行商的通牒,顺利离开京城。
  直到看不见高高的城门,林之卿才彻底放心,瘫在马车上一动不动。
  鸡鸣狗盗中的老大陈继一向不多话,看他这个样子便也难得开口道:“之卿,你以后要去哪里?”
  林之卿侧着脸,他们出城后一路向北,景色与南方有极大区别,天也渐渐寒冷,林之卿望着萧瑟秋景,心里也是一片凄凉。
  他嘴角挂着一丝苦笑,道:“我是没脸再回青城派见师尊了。
  这次出来,非但没有寻到卓琅与卓家被害真相,反而再次落入殷承煜手中受尽羞辱,此种仇恨,不能不报。
  可天地之间,哪里还能容他?
  林之卿是孤儿,从小青城派就是他的家,如今有家不能回,林之卿心里悲苦不知如何倾诉,车窗外一阵风卷过,林之卿便捂住眼睛,低哑着声音道:“风太大,迷了眼。”
  陈迹看了他一眼,道:“如果你没有地方去,不如就跟着我们兄弟四个闯一闯。”
  林之卿惊讶地看着他。
  陈继道:“我们四个,实际上干的是杀人放火的勾当。”
  陈继识人上很是在行,一眼就看出林之卿是个心地单纯的少年,也不怕他会四处乱说,便毫无隐瞒地将他们来京城的事情细说了。
  “我们是异姓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十多年前河南老家遭了蝗灾,人吃人,村子里都死绝了,我们四个便跑了出来,相依为命。”
  陈继抽出腰间一杆烟袋,把下面布兜里的烟丝拈出一缕塞进烟锅里,火石点火,深深抽了一口。
  “后来就干上了这一行,靠卖命吃饭。”他黑黄的指甲似乎不怕烟火灼烧一样,在冒着火星的烟丝上按了几下。
  “你要是吃得来苦,就跟着我们兄弟,什么都不少你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林之卿低着头,沉默半晌,然后坚定地点头道:“大哥。”
  陈继嘿嘿一笑,把外面赶车的老二陈鸣叫住,然后与骑马的老三老四招呼一声,四个人就在荒郊野地撮土为香,结义金兰。
  一晃两年过去,林之卿已经彻底长成为一个精明坚忍的男人。
  若说他年少时,身上还总带着一股幼稚与天真,如今已经被雕琢得不漏半分形色,精瘦的躯干上常年裹着灰蓝薄衫,长发也削得刚刚能束在脑后,原本浅麦色的皮肤晒得黝黑,脸庞上的婴儿肥也不见了,露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如今的林之卿,混迹在人群中,毫不起眼,只余一双暗含精光的眸子还依稀能看得出曾经的年少意气。
  鸡鸣狗盗四人能做得那不入流的勾当,自然是靠花样百出的奇淫巧计。
  老大年纪不小,如今许多事情已经不用他出手,江湖上往来联络都是经由他处理,人们知道鸡鸣狗盗有四个人,可真的站在大家面前,能认得出的也只有老大陈继。
  老二陈鸣是他们当中功夫最高的一个,可即便如此,那也只能算江湖上的三流高手,但他使得一手好暗器,据说是小时候饿的不行用弹弓打鸟充饥练出来的,眼睛毒得很,手段也毒得很。
  老三陈缑不消说是会易容术的,可这手艺似乎也不怎么到家,平日里走的是野路子,自云人皮面具那种高级事物他只在说书人嘴里听说过,实轮到他易容,也只是面粉颜料往人脸上一抹。实际上他最精通的正是做人皮面具,更兼一把学谁像谁的好嗓子,瞒天过海是他的拿手好戏。
  老四陈道是个惯偷,三只手从来不歇着,冷不丁就会从路人身上揪一点什么出来,时候久了,若是那手里不偷摸点东西还不习惯,兄弟们都被他偷得麻木了,因为偷惯了,连带着作假的手段也高明无比,仿制笔迹器物难辨真假,足以以假乱真。
  林之卿论哪样都比不上他们四个,连武功也被殷承煜废了个七七八八,与平常人无异,而且还因为受了那许多折磨,身体很是虚弱,开始时被他们嘲笑了许久像个娘们。
  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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