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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澳洲-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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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相关书籍,还在刊印中。大概和《大汉民族详解》同时期出售。

    而今天的报纸,则对国籍法的重点内容,进行简单的介绍。

    当然,说汉话、写汉字、穿汉服、行汉礼这个前提条件,是定然不会改动的。报纸上,也不过多赘言。

    国民、公民、人民三个等级,也都有保留。只是在权利、义务以及申请方式上,有不少变化。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大明针对不同的移民,实行不同的移民政策。

    这里面,汉人是个特例,必须单列出来。

    因为汉人申请最低等的国民资格,只需要在大明住满半年,没有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考试资格。通过了,就正式成为大明国民。享受居住、工作、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

    还有新加入的政·治权利……村社级别以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若是想种地,还可以获增二十亩水田,三十亩旱地的二十年耕地权。这期间,种地的收入,要和大明三七分成。也就是大明三,农户七。算是一种变相的农业税。

    等期限一到,这五十亩田地,就尽归农户个人所有。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当然,大明也可以直接将田地送给农户。但这样的话,来得太容易。反而让人不知珍惜,违背了大明的初衷。

    所以大明,就想出了这么个折中的法子。既让农户得到好处,又让他们明白来之不易。也容易培养他们对大明的感恩之情。

    而申请公民国籍,则要在大明住满二十年,才能获得考试资格。那难度,包含了小学数学、语文、自然科学等简单的学科知识,属于笔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对大明共和国政体的理解、对大汉民族的理解。

    和国民考试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天壤之别。

    其实大明也不是有意要出这么难的题目,为难那些参加公民考试的考生们。只是因为公民权享有司级以下职位的考试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影响到了大明的行政体系。

    这知识、素质、能力都必不可少!

    所以大明对公民的要求,也就水涨船高。

    最后则是人民资格。这个的话,就是汉人也别想了。因为这只对接受小学五年、中学和高级中学合在一起的四年,大学三年的全面素质教育,以及在大明生活二十年以上,年龄不大于三十岁的公民开放。

    这样的初级条件,基本上是为在大明出生的二代移民而特意设置的。那些初代移民,根本不可能符合要求。不过那些从小在大明接受教育的小孩除外。

    后面还有更高难度的考试以及特别条件,有点像登珠穆朗玛峰那样艰难。

    但所谓难度越高,获得的回报越大。这人民资格,就印证了这一点。不但能参选除总统之外的,任何职位,还能享受到大明超高的福利待遇。比如免费医疗、免费住房、生活补贴等等难以想象的好处。

    只是能获得人民资格的人,大多都是很有能力的。否则大明也不会允许他们竞选部长职位,进入大明的决策层。

    所以这些福利对获得人民资格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不过凡事有例外!

    国民、公民资格的获得,除了通过考试外,还可以经过大明内阁批准,授予相应的身份。但这只针对那些对大明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

    人民资格则必须经过正规的途径获取,谁都没有开放绿色通道的权利。

    接下来,大明按照大陆的位置,以及和大明的亲疏远近。将世界划分成东亚和东南亚大区、北亚、中亚和南亚大区,欧洲和非洲大区,北美和南美大区四个部分。

    这里面,东亚和东南亚大区,因为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较深,和大明隔得也近。所以是除汉人外,移民条件最低的族群。只要在大明住满三年,没有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就可以申请国民资格考试。

    北亚、中亚和南亚大区的移民,则要住满五年,才会获得资格。

    欧洲和非洲大区,要住满七年。北美和南美大区,要住满九年。可能会有移民觉得这是歧·视,与大明向来倡导的平等不符。

    但他们忘了一个前提!

    大明的歧·视法只保护享有国籍的移民,不包括那些没有获得国籍的移民。谁若抱怨,那大明只能请他哪里来,回哪里去。

    在公民资格上,不管来自哪个地区,都是一个条件。只不过在汉人的基础上,加上了每月必须缴纳一万华元以上的公民税。这中间,是不允许间断的。

    否则资格取消,公民税也不会退还。

    居住时限,则是汉人的两倍。也就是四十年。以当前移民年均二十六岁,以及这个时代人均寿命来算,活到那时候,初代移民的身体,也基本不行了。

    这样的话,汉人和非汉人移民。在公民人数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差距。这也保证了汉人在大明的统治地位。

    至于人民资格,则与汉人大致相同。不过针对的是第三代非汉人移民。这一条是不会写进法律里面的。但在实施的时候,那些考试官,会特别注意这些。

    并且在考试次数上,也有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一年内,只允许考两次。若是没通过,就要间隔一年。再没通过,就要间隔两年。到了第三次,再没通过。那相关人员,就会怀疑考试者的智力和能力了。
………………………………

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

    如果熟悉地图的话,一定会发觉,国籍管理中,唯独少了西亚地区。这当然不是大明决策者们忘了,也不是故意忽略,而是另有安排。

    总结起来,就是因为西亚地区都是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在思想上,深受宗教控制。且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相比,更具有排它性、封闭性和保·守性。这与大明开放包容的社会风气,严重对立。

    使得大明的决策层认为,西亚地区的移民,是最难被同化的族群。

    所以新出台的国籍法中,唯独空出西亚地区的移民。

    不过大明也不是把他们拒之门外!毕竟大明从不嫌人多!

    只是他们没有保障性的国籍法,又没有相应的补充政策,所以入境的话,只能依照大明《非·法入境管理条例》来办理入境手续。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的违法了,自然而然的进入劳改营。一般情况下,非·法移民如果表现得好,是可以获得国民考试资格,离开劳改营的。但西亚地区的移民,尤其是男性移民除外。

    无论他们表现得多麽好,都不可能离开劳改营。只能一辈子在那里,活到老,做到老。他们的孩子,则在进入大明或在大明出生的那一刻,被剥夺了监护权。由大明的官方机构育儿所抚养。

    因此他们这些初代移民,注定了是被遗忘的一代人。生来轻如浮云,死后胜似黄土。没有人会挂念。

    可能这有些残酷,但大明的决策层被后世的圣·战、暴·恐等极·端事件吓到了。所以从大明的安全出发,不得不出此下策。

    但在待遇上,和经济罪·犯相等。可以做工赚钱,以此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只是不能离开。也算是让他们享受到了部分人类该有的权利。说到底,还是大明的决策层受现代思想的影响,心底还保留着部分良知以及人道主义精神。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大明利用法律漏洞,特意为西亚地区的移民精心设置的。

    不过现在,大多数移民关心的是新国籍法的实施条例,并不在意漏掉西亚移民的原因。毕竟新国籍法关系到每个移民的切身利益,由不得不在意。

    这就使得大明国内,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人间百态。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庆幸有人愁。

    那些欢喜、庆幸的移民,不是已通过了国籍考试,就是自己是汉人。而那些忧与愁的移民,刚好相反。因为九月一号就是新国籍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到那时候,他们若还没通过的话,最少也要满足三年的居住时限。这还是以东亚、东南亚的移民来算。要是稍远一些,还要更久。

    这对巴不得早点入籍的移民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了。毕竟没获得国籍,很多权利就享受不到。并且人身自由,也会受到影响。住的地方,只能是大明提供的廉租房。工作的地方,只能由临职大统一安排。薪资待遇,也比大明国民差了不少。

    所以这国籍法一公布,就引得很多还没毕业的移民,拼了命、卯足了劲的学习文化知识。让临职大的学习氛围,陡然浓厚了百倍。

    大明也不故意为难这些想搭末班车的移民。便好心的在剩下的大半个月里,安排四场国民考试。致使场场爆满,那报考的人数,都超过了往常一年的总和。弄得移民司不得不加派人手,增加每场考试的名额。这才让报考的移民们,如愿以偿的参加了考试。

    当这里的消息传到海外省时,四场考试,已全部结束。那些还没通过国籍考试的移民,忍不住捶胸顿足。暗恨消息来得太落后,错过了这大好时机。

    不过,这倒是后话了!

    且说报纸上,大明将宗教改革,排在了国籍之后。

    显然,分量也不不低!

    虽然之前大明对宗教的控制很严,甚至还为此组建了宗教司。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是漏洞百出。

    最严重的是,越来越多的教徒,违反宗教司的规定。在神佑区以外的地方,私自进行宗教活动。大明每发现一例,都会进行严惩。但令大明意外的是。即使在这样严厉的处罚下,违法进行宗教活动,仍是屡禁不止,并且还有增长蔓延的迹象。致使宗教司的工作人员,都成了职业警察。

    对此,大明的管理者,也在暗自反省。想着是不是管理体制和政策出了问题。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大明的疆域那么大,有九省两市一军区。但宗教场所,却仅限于明京的神佑区。这让其他省区的信徒,根本没地方进行宗教活动。毕竟为了做个祷告或弥·撒,就不远千里的跑到明京,实在不现实。

    正是这个原因。很多教徒,冒着违·法的风险,偷偷的进行宗教活动。使得大明的处罚,激起了部分教徒的抵触心理。并演变成一种逆反效果,越罚越多。

    各个宗教的神职人员,也联合在一起。接受教徒们的意见,请求宗教司能聆听教徒们的呼声。

    这样的事,宗教司也不敢私自做决定,便层层上报,最后到了内阁的案头。

    杨崇等人,对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视。

    结合当下科技水平不高、封·建迷·信严重、宗教影响不小的社会现实。最终决定,学习大禹治水的经验,堵不如疏,允许各省建立宗教场所,但也有相应的要求。

    那就是每个省份,都只允许一所城市建立宗教场所。并照搬明京市的做法,单独划出一个范围不大的片区。名字也叫‘神佑区’。

    且这些‘神佑区’,被划出了正常的行政区划,成为单独的行政区,由宗教司,独立管辖。

    同时,大明对宗教的要求也更严格了!

    所有宗教的史册文献,都必须翻译成汉字。像《古·兰经》、《圣经》、佛门梵文藏经,都要在教育司和宗教司的联合指导下,进行翻译。其中不合时宜的字眼或语句,都要被删改。并将大明的思想价值观,大力注入经书中。很多字句,都按照大明的意志曲解。

    别国的经书,则不准在大明境内流通。若发现有人私藏,则以‘窝·藏禁·书罪’论处。

    那些宗教界的神职人员,害怕惹祸上身,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在进行宗教活动方面,大明也进行了干预。比如祈祷之语,就必须使用汉语。宗教礼仪,也都和大明的社会价值观相吻合。那些宗教服饰,也被强逼着更改。比如不准戴面罩、不准留有奇怪的发型,不准穿得像粽子一样,过于保守。

    总体来看,宗教界虽在明面上,逼得大明官方退了一步。但实际上,是大明官方对宗教控制得更深。毕竟教义是宗教的根本!但现在被大明官方改得面目全非,失去了原有的独立地位。

    估计那些神职人员,就是处境再艰难,也不敢再向大明提意见了。

    在信仰税上,大明没有过多更改。但在原有的基础上,推出了等级制度。按照信徒缴纳税金的多寡,来评定信仰的虔诚度。以此划分等级。

    一般税金越高,等级也越高,获得神职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算是变相的买卖职位。

    对宗教来说,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因为用钱来评定信仰,决定神职,会污·秽宗教的神圣性,动摇信徒对宗教的虔诚性。

    但大明本就不鼓励信教!也就不考虑后果了!而且这信仰税,还增加了大明的财政收入。

    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一点,也是大明对宗教的基本要求:不准公开传教、不准公开表露宗教信仰、不准公开进行宗教活动。和之前相比,处罚力度,也加重了数倍。
………………………………

第二百零二章 新政(四)……行政改组

    第四个有关政治,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行政机构改革,一个是行政区划改革。

    先说行政机构改革。

    当初组建行政机构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才能,杨崇带有很强的个人主观色彩,随意指派、随意任命。弄出了工业、教育、司法、海军、科技、空军六个部长和一个人民军大将军、一个内阁大臣。

    这样的行政安排,先天就有不合理性。但当时大明人不多,地盘也小,很多问题,都没凸显出来。但随着大明的发展,这行政上的漏洞,也越来越明显。像权责脱节、职能不明、机构重叠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造成各行政机·关之间,沟通不便、协调不力、运行不畅。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最后暴·露出社会管理弱、行政执法弱、公共服务弱等行政弊病。这严重阻碍了政·府发挥有效的行政职能、削弱了政府权威,给大明积极、良好的政府形象,造成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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