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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匈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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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的脸上和眼中泛着兴奋的红色,那是对胜利、征服的渴望,那是对美好生活的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狂热。

  “胜利。。。是胜利。。。”

  叶峰明显的注意到了底下的躁动,处于这个角度的他,是看不见这把普通骑士长剑的光辉,所以他不满的皱眉,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60。以剑为经

  “以剑为经,斩尽邪恶,刺穿黑暗。现在,我们即将进行一场跨世纪的远征!每个人,都将因此不朽,前进者,将受到天堂和人间的奖赏,后退者,将在地狱之火中饱受折磨。

  波罗的海沿岸,将成为圣地,波罗地海的奴隶,正等待着我们的征服。财富、女人、还有荣耀之花,正等候着我们的摘取。美妙的天堂,必为圣战者留下一个席位。

  我,不会强迫任何一个人!”

  叶峰举起长剑,一脸坚定,目光坦然的说道,他的和煦的煽动的目光扫过士兵,士兵们如同被阳光沐浴、春风吹过一般的感觉。他眯起眼睛,继续的说道:

  “愿意圣战者请签下神圣的契约,戴上金色马头白底袖章,当你们签下契约,戴上袖章的一刻,你们将成为一名真正的圣战者,你们的罪恶灵魂将纯洁的如同刚出生的孩子,你们将享受天堂中的美妙的愉悦生活,那种快乐只会比圣文中的多,而不会少。”

  “遵从你们唯一主人长生天的旨意!签下神圣的契约!你将成为不朽的圣战士,刀剑将避开你们的身体,敌人的箭镞最终会刺穿他们自己。”

  叶峰狂热、庄严和煽情的吼道,这时他的声音变得无比的激昂。下面的士兵也是一脸的激动,除了高卢战奴以外,他们被宗教感化的还不够深,除了少部分高卢战奴一脸的希望,大多数****上身鼓鼓肌肉的高卢战奴一脸的不屑。

  而三千名教团步兵几乎所有人都是虔诚举起双手的欢呼起来。

  “圣战!”

  “圣战!”

  “圣战!”

  而高卢人嗜血的战斗热情也被点燃,他们疯狂的吼叫起来,挥动着自己的四肢和武器,摇晃着自己的头颅,如同一个个狂怒的疯子。

  叶峰从马上下来,决定亲自为这些士兵祈祷,他身披金甲圣衣,铁质鎏金鳞甲,泛着夺目的金光,外面罩着一件布制金色圣衣,上面绣着一个纯金色马头。腰间挎着一把镀金骑士长剑。金盔圣甲,好不气派。

  他坐在圣椅之上,紫衫木做成的桌子之上,有一份羊皮纸卷,羊皮纸虽然昂贵,但是防水防湿防油,结构紧密,具有高强度和一定的耐折性,更加的耐用,保存的时间更久。而且鹅毛笔写在上面,十分的漂亮,可以呈现饱满的色彩。

  一名熟悉精通简体汉字的银袍门徒,用娟秀清晰的拉丁式字体,写着汉字,虽然有些怪异,但也显得一种融合之美。

  一名名士兵排队说出自己的名字,按下自己的红色手印。

  而叶峰则是将袖章戴到士兵的左臂之上,祈祷一句愿长生天庇佑你。然后士兵们亲吻着乌尔丁举起的金色马头权杖离去,现在乌尔丁的职业是教团骑士团长兼任使徒掌杖手。

  一名年轻的匈人激动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用力的按下了自己的红色手印,并且抬头确认了一下羊皮卷,羊皮卷之上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才心安的离去。

  羊皮卷上画着一名跃马提剑的金甲圣衣勇士,他就是叶峰,可以清晰的看见他清晰的目光和坚定的眼神。而在他面前,则是一名惊恐万分的罗马人,他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而叶峰的长剑下一秒钟就将刺中他的胸膛。

  而叶峰的身后,是一群灰袍教团骑士,他们跃马提枪,气势逼人,眼神冷酷,一脸狂热。而后面是茫茫的灰袍教团步兵,有一名突出的灰袍步兵眼睛瞪的老大,眼中充满了血丝。而还有几个小点点则是高卢仆从军,他们远远的吊在后面。

  叶峰的头上有一道圣光降临,光彩夺目,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昏暗衰颓的罗马军队。

  篇幅浩大,场面宏大。

  遗憾的,这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场面,是叶峰特地让罗马画师经过艺术加工的,只是为了偶像化造圣,以凸显自己的英勇无畏。

  但是这名十五六岁的匈人少年却是极为的崇拜,他来到右手边的叶峰面前,他低着头,有些紧张,不敢看叶峰的脸,叶峰笑了笑,极为熟练的用柔和的声音说道:

  “孩子,抬起你的头。”

  少年这才抬起,颤抖的身体看着慈祥的叶峰,让他意外的是,叶峰却是极为的年轻,甚至有着和自己一样稚嫩的脸庞。

  “你叫什么名字?”

  叶峰继续问道。

  “阿尔达利乌斯。。。”

  阿尔达利乌斯声音发颤的说道,但是又带有抑制不动的激动,脸色有些发红和害羞。

  叶峰轻巧的将袖章戴到他的左臂,鼓励的说了一句:

  “愿长生天庇佑你!”

  阿尔达利乌斯激动的点点头,走到金色马头权杖面前,低下头,用力的亲吻了一下。

  叶峰已经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句愿长生天庇佑你了,也不知道戴了多少块袖章。老弱病残、热血青年。

  而为了建立一套行而有效,简单易懂的军事制度。在结束了签订契约和演讲打气之后,叶峰将有知识的教士和有威望的老兵召集起来,开始讨论军事制度。

  太多复杂的军制没有必要,太过粗糙又影响效率。

  叶峰和众教士和老兵讨论之后,决定由他们自己民主选出自五夫长,十夫长,百夫长,而千夫长及其以上,由使徒直接任命,而在百夫长一级设灰袍教士,千夫长设主教,教士们充当类似“政委”一样的监督、宣传、教育的作用。

  教士们不干预作战,但负责士兵们和军官们的思想工作,直接对使徒负责,而士兵们集体向长生天效忠,对使徒负责。

  在吵吵闹闹中决定了军制大纲的众人,又谈论了军功、战利品之类的东西,但是因为还没有发生战争,所以没有确定具体的军功、战利品等制度。

  简体的军制确定之后,叶峰这才开始誓师。

  四十三个百人队,分成整齐的三列方阵,灰袍教团骑士在第一排,教团步兵第二排,高卢仆从军则是最后一排。

  

61。誓师

  叶峰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微微的点点头,扫过安静却强大的军阵,眼中充满了自豪和信心。他的左手拉住缰绳,右手指指点点的说道:

  “圣战者们,我们是长生天最忠实的战士。现在,我就来说说的我计划。寒夜将至,日渐短夜渐长,饿狼徘徊,猛兽巡视,未知的懦弱敌人隐藏在暗处。

  他们都是一群没有马、没有信仰的罪恶之人,我们结束他们的生命,是合法合理、无比公正的,我对长生天发誓,要是有任何人胆敢阻止我对邪恶的扫除,我的长剑第一个将终结他。”

  叶峰继续摇头晃脑,激情万分的说道。

  “也许你们曾经听说过这些人的传说,但是请相信我,没有任何人比我更了解这一群懦夫,他们像猪一样的生活,他们毫无羞耻和自尊心可言,他们天生就应该成为奴隶,他们必须被征服!这才是他们的意义!

  我们会用鞭子、用刀剑去驱使这群懒虫劳动,作为我们教育他们的奖赏,我们每个人的财富都将得到至少一到两倍的提升!我们都将发财!而我们也都将成就不朽!让匈人再次伟大!除了用刀剑铸就辉煌之外别无他法。”

  叶峰看了一眼蔚蓝的天空,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我很清楚波罗地海沿岸的那些斯拉夫人,他们是斯拉夫人的西支,称为维内德人。这些温顺的牧羊比日耳曼人还容易驯服,但是,他们之中难免会有几匹恶狼,我们的任务时,杀死凶残的恶狼,驯服绵羊,如同我们日常所做的一样。

  。。。”

  叶峰进行着激动人心却绵长的演讲,最终众人齐声欢呼。

  “以剑为经!圣主万岁!”

  这就是这次行军的口号,而圣主指的就是长生天。

  而阿提拉则是选择在多瑙河以东过冬,叶峰带足了药品、葡萄酒、粮食。

  之后他将各地信徒所捐献的工艺品、金币、各类粮食、牛羊马等物资汇聚起来,去用他们换来珍贵的武器、装备和马匹。

  加上游牧匈人、定居匈人、还有各蛮族贵族、部落首领捐赠的马匹、装备、武器。

  其实叶峰本来准备誓师后立即出发的,但是看到络绎不绝的捐赠者,叶峰决定停下来,并在《圣文》中加上了一条,也就是《腾格里经》另外的一个名称。

  凡是向教会捐赠一匹马、帮助教会布教并且让百人信教者,有不下地狱的恩惠,他将拥有滞留在苦难但却比地狱好上一些的人间。

  并且叶峰亲自在《虔诚教徒史》中写下了他们的名字和捐献的物资,以保证他们的荣誉和光辉不会随着时间淡去,并且郑重的承诺,只要圣战军在蛮荒之地扎住脚跟,将会还给予捐赠者远超他们奉献的奖赏。

  黄金、奴隶、工艺品、还有肉蛋、蔬菜、水果。

  这些将会源源不断的从被征服的地区运送到信徒的家中,以确保他们的利益和荣耀。

  有时候,威信和权威将发挥难以想象的作用,无名之人根本毫无号召之力,而当叶峰发起了圣战的号召之后,响应者、支持者如潮水般袭来。武器、装备、马匹等军资源源不断的从匈人、各地蛮族运送到叶峰的手中。

  锋利的弯刀、笔直闪亮的长剑、新鲜出炉的锐利短矛、还有刚刚涂上颜色画着灰色马头的圆盾。用有一定硬度但是易折断的枪身装备上尖锐的金属锥体,易折断是为了冲锋刺杀时的巨大反作用力。

  还有一匹匹献上的马匹,矮小却耐力惊人的匈马。

  阿哈马,产自里海沿海的西徐亚民族,有着接近千余年的历史,距离5世纪。叶峰巡视着军资,他一眼就看上了阿哈马。阿哈马是世界上最神秘最古老的马匹之一,他的体型轻细优美,全身密长长毛,弯曲的颈部。

  特有的伸长高举步法,显得高贵出众,在历史上大多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成吉思汗等许多著名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而遥远的东方,中国,阿哈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以及“汗血宝马”。叶峰虽然不懂马的知识,但是从它的姿态优美,四肢长。就喜欢上这匹马了。

  他挑了一匹银白的阿哈马,骑了上去,顿时感到意气风发。

  还有其他的马种,但是都没有阿哈马这么的惊艳。

  接近一千六百匹战马,这是叶峰现有战马的总数,减去教团骑士的六百匹战马,只剩下九百匹战马。之所以给教团骑士一人配备两匹战马,是为了能够高速机动。而剩下的一千匹战马分给了五百名匈人教团步兵。

  幸运的是这些匈人步兵没有马,但都精通骑术,他们的家庭或是部落都让他们接受过御马的学习,这让这次的远征规模空前的浩大。

  因为他们的敌人,约内德人,还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虽然出现了比较稳固的军事组织还有原始的民主部落会议。

  还要大量的箭和匈弓,这些箭都是由锋利的刃,通常在七十厘米左右长,有三菱形,三角形、圆锥形,箭杆为圆柱形,而尾端的箭羽是箭在飞行中能平稳的射中目标。

  还有重箭、轻箭,重箭是为了能够有更大的破甲能力。因为轻重箭头有不同的射程,便于匈人在不同距离时射击,和现在子弹的型号一样。

  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装备,从罗马人那里缴获的环片甲、以及蛮族们锁子甲、还有鳞甲。

  八百名骑士挑选了最好的、最新的装备。五百名小灰袍教团骑士以及两千五百名灰袍教团步兵,还有一千名辅助军。

  小灰袍教团骑士并不是说他们的年纪小,而是为了区分原来的灰袍骑士和现在的灰袍骑士的区别。灰袍骑士胸前绣着一个大大的金色马头,而小灰袍骑士胸前只是一个小的金色马头。

  现在,一切就绪,叶峰骑在阿哈马之上,脖子歪着看着远方,然后又摆正,眉头上扬,任凭大风吹散自己的头发,转头对一旁举着金色马头权杖的乌尔丁说道:

  “这将是极好的开始!”

  然后在乌尔丁的疑惑中,策马前进。

  

62。莱茵河

  叶峰扫视了一眼圣战军的装备,灰袍教团骑士几乎人手都有一件重型铁制鳞甲,这种东西极其的珍贵,所以叶峰极其的珍惜这些具装重骑兵,还有身穿着锁子甲、链子甲的小灰袍教团骑士,这种中型骑兵也是十分难得的穿插包围的利器。

  至于剩余的两千五百名灰袍教团步兵,一个个身穿灰袍,灰袍的胸口绣着一个金色马头,至于他们的装备,就太凌乱了,基本上什么都有,不过大多都是皮甲。和罗马布匿战争时罗马军团的主战装备一样。

  而高卢仆从军,分为两部分,本来就是为了相互制衡,而且作为炮灰的存在,他们是不可能获得什么好武器的,除了极少数勇士穿着皮甲和锁子甲之外,大多数都是布衣。

  绵延的队伍,排起整齐的方阵,向着前方驶去,整个大地都仿佛在震动,轰隆隆的如同火车轰鸣而过,将一切阻挡在面前的敌人碾压成为碎片。

  高卢地区的风景多样,一望无际的青草平原。叶峰避过阿登高地,从高卢最北部,弗里西亚越过,从这里直插入日耳曼尼亚,到达波罗的海地区,避过蛮族的势力范围。但是不可避免的,要经过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的领地。

  但是这并不是问题,只要自己不去攻击他们,这就不会成为问题。

  叶峰的军团不久就遇到了一个障碍,森纳河河畔,但是流水很平缓,因为这里都是低平的平原地带,叶峰命令辅助军团搭建桥梁,加上几位罗马工匠和几十名罗马军团士兵的帮助,一座桥拔地而起。

  这就是科技和文明的力量,远远不是野蛮的匈人能拥有的,幸亏叶峰和阿提拉谈判时,问他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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