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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的女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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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黄凯把我送上了最早的一班车。
公车就要开动了,黄凯站在车窗外,没说一句话,只静静地凝视我,像要把我的样子烙印在心里似的。
无望却全是疼爱。
公车缓缓地开动,我把身子倾出车窗,对着他使劲地挥手,黄凯静静地站在已然空旷的原地,看着载着我的公东渐渐驶离,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仍是没有一句言语。
公车转弯儿了。
我只看见他飞快地骑上了摩托车,飞速地追上来,一直跟在公车的后面,往前,往前,再往前……在城外那座他曾带我爬过的小山坡下,他终于停了下来。
公车载着我很快就驶远了。
黄凯的身影在我的眼里一点点儿地变小,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无踪。
我慢慢回过头呆呆坐下,才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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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起黄凯第三次来看我时,有一晚,和他一起去江边散步。
出了门,他在花店里买了两枝玫瑰,选了一张淡紫色的玻璃纸,亲手给我包上。
那一刻真幸福。我拿着花,任他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桥上。
在桥中央,黄凯对着长江大声喊:“晓——昕,我——爱——你!”
那个声音,至今仿佛还回荡在耳边。
又有一点混乱吧?
你好客气。我都能在镜子里看见我两眼中的大片混乱。
我不知道怎么去接受他。
不仅仅是要摆脱黄凯。实质上,我对他很不舍。我不愿离开他,但我要摆脱。
也许多年后,我会常常地怀念他,轻轻地遗憾。遗憾,是那种轻轻的心痛……
不清楚。但我必须摆脱他。
如何才能让全世界明白,我们的相爱不冒犯道德,亦不蔑视规矩?
我们之所以悲哀,因为我们有太多规矩。
是的,规矩并不是时时都能限制我。
可是,我虽然漠视规矩,但我并不蔑视它。
不知道。如果知道就没有眼里这些混乱了。
可能。
应该有过爱的。如果没有,怎么跟他相处时会那么开心?
是的,现在仍是朋友。
他仍常常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聊天时,仍旧是无所不谈的。
不,他结婚了。
幸福吧!最起码,我会永远祝福他的。
很可能是一个好的前景,不是吗?
看你几时有空,这周我都有时间。
后天下午?好的。
晚了,路上小心。
拜拜。
【附】玫瑰,蔷薇科。常绿小灌木。干高三尺余,有刺。叶为羽状复叶,小叶三片或五片,边缘如细细锯齿,叶面平滑有光泽。四季开花,罩瓣或重瓣,有紫红,深红,淡红,白色,黄色等。
第五章 那时桃花开
还行,谢谢。
是吗?其实我并没有睡好,不过谢谢。你看上去也挺好。
哦,昨天去插旗山玩了。
你今年去了插旗山没有?
那要赶快了,桃花都快凋谢了。
还行,不过游人太多了。
说实话,那般世外桃源的地方,不适合有太多人去观赏的。人山人海一来,自然的风景,就
一一给抹杀掉了。
我为那些桃花不值。
面对这样的游客,它们可能也会觉得寂寞的吧?
不如今天就讲桃花吧?
我有个故事,叫做——那时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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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老友叫阿昆。
他是我中学时的同学,跟我认识有十二年了。
要好?
嗯,是的,要好!
不不,不仅仅是要好。
他是我的好朋友,兄弟,哥们儿,死党,知己。
一口气给你说了这么多词儿来形容我们的关系,可见他对于我的重要性了。
我很久没见他了,他大学毕业后,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
我的故事,就从他工作以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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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昆工作以后,已经有一年多没回来过了。每次打电话给我总是说:“桃儿,我好想你,让我回来看看你,好不好?”
我总是笑:“呵呵,想回来就回来吧,别拿我当挡箭牌!给未来的嫂子听到,你可完蛋了!”
那时候,我刚刚经历了一次痛彻心扉的爱情,十分想念他。我想赖在这位从小对我呵护备至的兄长怀里寻求一些安稳和踏实。
没想到,他就真的回来了。
那天,我正在家里整理以前男友的那些信和照片。
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以为自己可以接受这个事实了,可是当触碰到这些东西时,我才知道,以为忘却了的痛苦依然存在。
电话铃响起时,我很不耐烦地提起话筒,却惊喜地听到了阿昆热切的声音:“桃儿,我回来了,就在你家楼下!”
他带来了一大袋我爱吃的零食,和一只大大的毛毛熊。我乐疯了,搂着大熊高兴的大叫大跳。在他的面前,我总是像个小孩儿般的随心所欲。
是的,毫无顾忌。用他的话说叫做“肆无忌惮”。
一个假期,我陪着阿昆跑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听他讲这一年多来在外的所有经历,包括他那个感情凑合着过的漂亮女朋友。我时而跟着地大笑不止,时而又臭骂他几句,欢乐的时光一溜烟儿就跑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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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一直非常非常珍惜我的朋友。
而且,会永远永远的珍惜。
是的,很幸福。
我自己没有哥哥,我是真的把阿昆当作我的哥哥一般的。
直到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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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下着绵绵细雨。
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心又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阿昆,来我家好吗?带瓶酒!”
阿昆来了。
他陪着我一杯接一杯喝着我喜欢的红酒,我喋喋不休地对他讲我已经成为过去的爱情,请我与从前男友相识的第一眼到分手的最后一刻……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到我手中的酒杯里。
阿昆默默地听着,他的眼里有一丝痛。我知道,他疼我,我的眼泪定是把他的心也一起淹没了。他终于忍不住将我拥进怀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儿一样的哄我。我放心地靠在他的怀里,觉得平静而安适,睡意渐渐袭来,他的怀抱好温暖。
朦朦胧胧中,我感觉阿昆轻手轻脚地把我抱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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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我看着在沙发上疲倦地躺了一夜却满不在乎,仍兴高采烈地在厨房为我做我最爱的煎蛋的阿昆,竟然有了想和他共建一个温暖的小家的念头。
疯了疯了。
我微红了脸,暗骂自己一时冒出来的荒唐想法。
阿昆帮我把早餐端进来,看到我微红的脸。他突然紧紧地握住了我的双手:“桃儿,我爱你,把你的幸福交给我好吗?”
我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脑子里混混的一片,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愣了半天,才敝出一句话:“我不要人同情!”
“我是真心的,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你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他的眼睛灼灼地看我,是热情的,张扬的,也是诚恳的。
“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有弄透不过气来,又慌又乱:“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好想想。”
阿昆就真的不来找我了。
他给了充裕的时间,让我好好考虑!
我细细地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每个细节——无论跟他说什么,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儿;我笑,他便一起笑;我愁眉,他便跟我一起低眉育眼;每个周末雷打不动的一个问候电话;每年生日最得我心的生日礼物……
赫然明白。
原来这么多年来,阿昆竟一直一直地对我这么的好,粗心的我为什么就对他的感情如此麻木不仁呢?我是怎样的在伤害着一个这么爱我的好男人啊?
我凄凉地笑笑,想起一次在阿昆那里看到他那个漂亮女朋友写给他的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阿昆真挚的深情。
我很清楚,我是无法像她一样去爱阿昆的!
假期快完的时候,我给阿昆去电话:“你几时走?我去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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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的夜色真美啊!
我第一次觉得家乡这条江的风景是这样的迷人。如同我直至今日才明白阿昆的心情一样!
自从阿昆离开家以后,我有好久都没有到江边来玩过了,若不是偶尔夜深人静时,远远地从江面上传来几声汽笛的长鸣,我几乎都忘了自己是生活在一条美丽的江边了。
风很大。
我陪着阿昆坐在岸边,河风不停地挑逗着我的头发,吹的我心乱如麻。
身边有许多人来来往往,江上有许多船一艘走了一艘。借着江水泛起光怪陆离的灯光,我依稀还能看见远处那块从前老和阿昆坐着乘凉的大石头。
现在,阿昆又离我这么近了,我几乎都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温度。
有那么一瞬间,有股想靠在他肩上的冲动,可是我终于没有。
我想,等他的船一到,他和她就会相聚了!
以前和他在一起时,怎么就没发现自己对他的依恋和他对自己的深爱呢?
为什么要等到有另外一个女孩已为他付出了真情时,才明白一切都已太晚?相知了这么多年,也牵挂了这么多年,却没有发现,彼此之间原来是有爱的啊!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我还没回过神来就没了。要载他离开这座城市的船终于靠岸,我默默地站起来,目送他消失在上船的人流中。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阿昆一定会留下来的。
可是我不能。
只要我一想起远方那个美丽女孩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是不会说了。
最终,我一句挽留的话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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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过后,我收到阿昆一个大红的信封,照片里的新郎新娘对着我幸福地微笑,我的眼泪一涌而出。
你这是抗议吗?
呵呵,没办法啊,现在累积的一些故事都不是大团圆结局的。
而且,这个结局也不算太美啊!
起码我们还活着。
而且,也各自生活的并不算太坏。
对生活不要奢求。
有的,偶尔,不经常。
因为知道抱怨也没有用,生活并不会因为你的抱怨而更加美好。
你经常抱怨吗?
哦?这应该不算是抱怨吧!
来一根?
呵呵,乖宝宝。
我记得跟你说过。
不酗酒。
最多一杯,偶然,极偶然的,喝过两杯。
像故事里的情况,并不是时时都会遇到的。
你真是天真。
明天下午四点?
好的,让我记一下。
哦,对不起,明天下午四点不行。
我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
呵呵,也许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换个时间吧!
那只好下周了。
下周一晚上如何?
谅解我的突然变卦?
谢谢你的谅解。
下周见!
【附】桃花,又名山桃。蔷薇科。落叶乔木,干高三丈许。枝纤弱直生,叶狭披针形,先端尖,边缘加锐利的锯齿。春季先落叶开花,花冠五瓣,稍尖,有红,白二色。
第六章 昙花的诱惑
今天你很漂亮。
哦?
推掉约会?
不会是为了听故事吧?
那晚餐一定泡汤了。呵呵。
真的?
要不要试试我做的皮蛋瘦肉粥?
没关系,怎么这么客气?
我手艺不错的哦,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尝到的。
怎么样?
谢谢夸奖。
不,平时很少下厨的。我只有煎蛋和这粥做得最棒。
我这人对吃不怎么讲究,不讲究气氛,也不怎么讲究味道。
是啊,许多人说味道平平的东西,我吃过后都觉得还不错。
好养是吧?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 ? ?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的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大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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