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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子臆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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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理想中治国之人,必“圣人”,与古希腊哲学言圣王也同。“执一”者,一与多对,道至大而无外谓之一,数至简而为元亦谓之一。则“执一”者,守道之谓也。守此道以“为天下牧”,即“易简而天下之理得”。 
  “古之所谓曲全者”。曲,委曲也。在礼曰“曲礼”,谓委曲详尽而为礼。其在易曰:“曲成万物而不遗。”谓委曲详尽而圆成之,无所遗。——“诚全归之”,谓为事业如有所受,受而委曲圆成之,全而归之于授者。此义即功成身退,不为主、不自示、不自显、不自伐、无矜、不争,皆为之而无以为之道。                    
道经二十四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 
  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通行本此作虚无章第二十三。 
  两“终”字,古本皆作“崇”。通假。 
  “天地”句下,通行本皆作“天地尚不能久”。此据乙本,文较简明。甲本此处破缺。 
  “ 故从事而道者”,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作“故从事于道者”,“而”“如”互用,“如”“于”通假。此句下通行本作“道者同于道”。重“道者”二字。 
  “得者”原作“德者”。“得”是本字。“德”,借字。 
  “道亦得之”,通行本多一“乐”字,作“道亦乐得之”。无谓。原义是“得、失”皆道。此下又重复“信不足……”两句,错简衍。   
  臆解: 
  “希,言自然”。——“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见前十四章),言“自然”无可闻。 
  同一观于自然现象也,孔子尝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则有见于渐变。老子此言“希”,言“飘风、暴雨”,则有见于突变。故为老氏之学者,常善于应变。以自然况人事,非常之变亦多矣。 
  “同”者,合会也。孔子言“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易乾),皆合会之谓。声应气求,得、失互见。曰“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合于道、会于道之谓也。老氏以历史眼光,观往事之得失,或尧、舜,或 、纣,以为其道多有同者。后世如逐秦之鹿,刘氏所以得之,项氏所以失之,皆有道存乎其间,此陆贾新语之所为作也。然皆无恒而有恒也。喻之于“自然”。——末言“道亦得之、失之”者,视人之与何道合而已。                    
道经二十五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萧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通行本此作名象章第二十五。 
  “昆”,同“混”。孟子:“源泉混混”,赵注:“水濆涌也。”说文:“混,丰流也。”——此与俗解“水浊”或“杂乱”无关。 
  “萧兮寥兮”,真本作“寂兮寞兮”,同义。 
  “独立……”句下,通行本有“周行而不殆”一句。甲、乙两本皆无。疑后人所增。 
  “字之……”句,韩非子喻老作“强字之……”。古本作“故强字之……”。 
  “道大”句上,通行本有“故”字。乙本、古本同无。甲本此处缺。 
  “王亦大”,甲、乙两本皆同。古本作“人亦大”。此古本异处。通行本“王法地”句,亦作“人法地”。 
  “而王居一焉”。通行本作“而王居其一焉”。古本作“而王处其一尊”。——此“王”字亦当是“人”字。古本编者疑于此义,故改“焉”为“尊”。   
  臆解: 
  此章言道,仍为直说。然道无名,则无以言,无由直说。必有说焉,则字之,则强名之。本超乎名相而有其物者也。说其为“物”,为“道”,为“大”,为萧寥独立,皆必不得已勉强为之说者。 
  宇宙万事万物,所谓万有者,即万是也。非是则必非有。而万是者,即万变也。万变无时而或息,万是无时而非是。如是有,如是是,如是变,此必有道矣,所以成其为有、为是、为变者,则可谓道先於万事万物,故曰“先天地生”。由是汉人亦释之曰“先天生地”。(见庄子大宗师。此在书中乃似非庄子之文,疑汉世人附益者。)“先天地生”,谓之“天地母”亦可。然而萧寥独立,则唯一而常在。换言之,弥空间贯时间唯此一道。 
  “大日逝,逝日远,远日反”,——“日”, 也。(见尔雅释诂)义为大于是乎逝。逝者,往也。(见说文)大者必非小者,小者可在于定处,而至大者必在于遍处,遍无不在,即遍无不往也。遍无不往,即弥漫而远到,往于是乎远。然大者非多而为一,必还于自体而成其为一,反,返也。可谓:道,大也; 逝 远, 远 返。——此种推理,有类乎希腊之柏拉图,无怪乎老子之为世界所推重,东西方古代哲人,所见有其同者。 
  曰:“恍兮惚兮,中有物兮”,是已。曰“有物混成”者,何也?——“混”,非谓混浊或混合,孟子:“源泉混混,不舍昼夜”,言水濆涌也,相续长流。濆涌必相续,故许书曰“丰流也”。“混成”'1',谓涌流长在者,即源源不断而生。与下言逝言远言返合谊。盖谓道非静物,乃时变而时进者。 
  进而言“国中有四大”,“道”为首而“王”居末。盖先秦诸子,必有所秉以凌驾统治权威者。虽孟子亦以晋、楚之富为言,以“天爵”与“人爵”抗衡。他如阴阳五行灾异之说,皆所以怵人主者也。老子于此说“王”之大,尊之矣,然而末之也。而其意尤不止此也。徒言其大者四,亦可分而互不相涉。必合之,合之则宇宙仍为一体,而道非支离破碎者。于是言有所取法者在。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在易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叔重以此为说文序语。易 又云:“法象莫大乎天地”;“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老子言法地、法天云云者,皆取法之谓,今古此字义无异。实际相对者,人与自然而已。而人也、地也、天也、道也,皆自然也。——言法地者,取其卑;言法天者,取其高;言法道者,取其大;言自然者,返而取其为一体也。则与逝也、远也、反也,毕讫合义。 
  于至大无可名言之道,而表之以至简之言,其思想组织之精严若此,此老子之所以可贵也。 
  注释: 
  1、按:续高僧传第三卷慧净传:“净问道士于永通:‘有物混成’,为体一故混,为体异故混?正混之时,已自成一,则一非道生。若体异故混,未混之时,已自成二,则二非一起。……”则于‘混成’取混合谊。非古谊也。                    
道经二十六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其辎重。虽有环官,燕处则昭若。奈何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通行本此作重德章第二十六。 
  “君子”,通行本作“圣人”。 
  “不离”下各本皆有“其”字,通行本无。 
  “环官”,通行本作“荣观”。帛书编者订为行旅止息之处,极躁之地,为“闤馆”或“营观”。存参。 
  “燕处则昭若”,通行本作“燕处超然”。“燕”“宴”通假,安也。 
  “……失本”,诸本皆同。真本作“……失臣”。   
  臆解: 
  “制在己曰重,不离其位曰静”;“无势之谓轻,离位之谓躁”。(见韩非子喻老篇),此为封建社会君主说也。戒轻戒躁,诚可垂为法戒,与前言驰骋田猎之旨相合。观于往史,以轻躁而失国、丧师,以致陨身者多矣。如子哙之与人燕也,王孙满之观秦师而知其必败也,鲁昭公之三易衰如故衰。而君子知其不能终也,此等事或皆为老子所及知者。至若后世如梁武帝舍身之类,诚皆“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已。                    
道经二十七 
  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适,善数者不用筹策,善闭者无关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 
  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袭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也。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乎,大迷。是谓眇要。 
  通行本此作巧用章第二十七。 
  第一节通行本无五“者”字。古本有,与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亦无二“也”字。 
  “籥”,通行本作“楗”。今字作“鑰”。 
  “适”,通行本作“谪”或“讁”。“适”、“敌”通假,如言“主一无适”。今言“不自相矛盾”。 
  “纆约”,通行本作“绳约”。义同。“■”或“纆”,索也。 
  “物无弃财”句,通行本作“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救物”真本作“披物”,想系字误。古本作“……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兹据甲、乙两本。“财”、“材”通假。 
  “袭明”,兹据通行本。甲本作“■明”,据五音集韵,■,音申,忧也。于此无当。乙本作“曳”。帛书编者订为“■”,明也。说文:习也。“习”、“袭”亦通假字。兹仍订其为“袭”。因也。如淮南子汜论篇:“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训“因”。汉书食货志:“太仓之栗,陈陈相因”,注:袭也。 
  “眇要”,通行本作“要妙”。   
  臆解: 
  “袭明”,因人之明也。明亦智也。因袭乃道家之一术,所以用世者。人未有无明无智而能为恶者,其为恶,乃用其明其智之不当耳。庄子谓盗亦何适而无道耶?恢诡玩世,然亦自成其说。因人之明而导之,则非独能止其为恶,亦且能启其大善。此世俗之常见者,虽近代教育之宗旨,亦不外是。 
  虽然,此非易事。如纳叛亡,必有其德、其恩、其威、其信,怀柔之,保持之,约制之,深服其心,至其豁然大悟,翻然改图,乃从此为不侵不叛之人,若有绳约结之而不可解,甚且得其大用。犹巨匠之无弃材,视凡材无不可用者;在木因其材。在人则袭其明。 
  前言“居善地”等凡七目。此亦言“恒善救人”,皆艺也。——何因而救人?曰:“慈”也。“慈”为老氏三宝之一。老氏固深于仁慈之教者,在道无弃人也。归于重师、资,善教亦艺也。(韩非子喻老篇解“不贵其师,不爱其资”,以文王与纣之事为说,则是相敌之权术也;甚谬。原文本甚明白,知,智也。)“是谓眇要”或“要妙”,摄全章之旨,即“袭明”。                    
道经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奚谷)。为天下■(奚谷),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夫大制无割。 
  通行本此作返朴章第二十八。 
  “为天下■(奚谷)”,“为天下谷”,“恒德不忒”,此三句在甲、乙两本皆得复。通行本不然。本用*为可讽咏者,重复者是。 
  “知其白”句,此章两见。通行本一作“知其荣”,与“守其辱”句对。而在“复归于无极”句下。——义皆无变。 
  “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此“之”字据通行本增。 
  “夫人制……”,通行本作“故大制……”。 
  “知其雄,守其雌”,汉墓帛书古大经中有(第八)雌雄节一篇。节谓符节,剖竹一节为两分,可相合者,各执其一以徵信,故有阴阳或雌雄之分。“知”之“守”之,盖谓此物。与书末“右契”说同义。 
  “离”,“漓”借字。   
  臆解: 
  此言雌雄者,符节也。“知其雄,守其雌”,守信约也。守辱、守黑者,遵养时晦也。(参左宣十二传)。此皆有似乎用兵之术。然倘人皆如此,则亦可以不用兵。老氏之本旨盖有在于是。为 、为谷,处卑下也。且为天下之法式。归于婴儿,和也;归于朴,质、素也。归于无极,不可量也。庄子曰: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齐物论)造道之极诣,至于无终尽也。而一贯其间者,曰“恒德”。——其在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孔子谓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言巫、医不能治无恒之人也。此言恒德不漓、不忒、而足,盖非矫厉奇特之行,有所以惊世骇俗者,特守其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而已。其在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诗大雅),守其常亦为天下法式也。——凡此,必皆柱下史所深知,或亦其思想之所从出者。 
  虽然,“恒德”,难言者也。韩通死陈桥驿之变,君子乃以“有恒者”许之。六朝、五代诸人,从可知已。 
  至若“朴”字(同樸,■、璞),乃敦厚、质直、朴素之谓。“恒德乃足,复归于朴”,与“民德归厚”之义同。唯朴乃可雕斫而为器,器成乃可为天下用。刘因贤蒙古子弟之“太朴未散”,斯其所以可教,可以成器也。老氏重自然之治,不欲人民之趋于儇薄,佻巧,欲其还淳返朴,以其大道行于天下,故曰“大制无割”。                    
道经二十九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 
  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故物或行或随,或热或吹,或强或挫,或培或堕。 
  是以圣人去甚,去大,去奢。 
  通行本此作无为章第二十九。道德真经本自此章至第三十七章终上卷,皆无标题。 
  第一句古本、真本皆作“……为之者”。 
  “非可为者也”句,通行本作“不可为也”,下又有“不可执也”一句。真本、古本及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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